陳嘉宏專欄:這個立法院根本把違憲當喝水
立法院透過修法要求行政院給下級單位的補款只能多不能少,就是插手行政院的預算編列,紊亂權力分立,侵犯行政權核心,是一望即知的違憲修法。圖片取自柯志恩臉書

陳嘉宏專欄:這個立法院根本把違憲當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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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06:50:00

中華民國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連結,建立在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這3種補助款的分配上面。「統籌分配款」係由中央政府依法收取,但需強制發還給地方自治團體之國稅;這有點像是中央在全國各地方政府收了許多雞蛋(稅收),統一放在籃子裡,再依各地稅基比例、人口比例等公式計算,再發還給各縣市、直轄市的國稅款項。
「一般性補助款」則用於補貼地方政府的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並提供經常性、普及性的服務和建設如教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的經常性及基本維運等事項。例如,中小學教室的冷氣電費、大型校舍操場的修繕、普及性的租屋補助均屬之。
「計畫型補助款」則是為了執行中央政府的特定政策、重大建設計畫或跨縣市的計畫,所以它通常兼具「大型」又「跨縣市」的特色。諸如,台北通往汐止的捷運計畫金額高達數千億,又橫跨台北與新北兩直轄市,中央就可透過計畫性補款款來引導推動這種大型建設。
從去年初輸掉總統大選也輸掉行政權後,立法院的藍白多數即開始透過立法手段進行的一連串的奪權計畫。先是在去年6月修改自己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大幅擴權,要求總統備詢官員答詢不准任意回嘴,否則即以藐視國會罪論處。在該法遭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後,隨即修法癱瘓憲法法庭,並順利得逞。在拔掉了憲法法庭這個權力分立的安全閥之後,立法院更加肆無忌憚,不斷地推出各種不同名目的紅包式肉桶立法綁樁,大慷國庫之慨。
去年12月三讀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立法院大幅修改了統分配款的分配公式,讓明年中央分配給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從4千多億暴增到近9千億。更嚴重的是,錢下放了,事權卻沒有轉移;行政院逼不得已,只好從調整原本要給地方的「一般性補款款」與「計畫型補助款」來因應。但即使如此,行政院為此已經多舉債了2992億。
但藍白食髓知味,為了不讓行政院在這3項給地方的補助(分配)款進行調挪,立法院上週再次修訂《財政收支劃分法》,要求「中央政府給予各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國庫因此得再多舉債2646億,這毫無疑問是一項違法違憲的修法。
第一、給地方的錢只能多不能少,那試問,哪一天經濟景氣反轉,稅收不如預期時,這些錢哪裡來?舉債印鈔票嗎?這違反立法院自己三讀通過的《公共債務法》 與《財政紀律法》。國民黨立這種丟人現眼的法律,是以為以後的中央政府都只會是民進黨,自己永遠不會執政嗎?
第二、中央政府藉由核發「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管考地方政府的執行績效與財源籌措,過去數十年來皆然。如今既然中央給地方的錢只能多不能少,那就意味行政院的管考不重要,地方政府可以人在家中坐,錢從天上掉下來,不再有任何籌措財源的壓力。一個完全躺平的地方政府,將徹底裂解過去數十年中央地方的結構關係。
第三、眾所皆知,台灣的發展軸線是從首都台北市開始,接著是高雄、台中,其他3個直轄市再到非直轄的其他地方政府。如今要求台北高雄這些擁有發展優勢的直轄市「一般性補助款不能少於去年」、「計畫型補助款不得低於過去10年平均」,那就是讓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繼續惡化台灣的城鄉差距。
第四、行政院編列預算,立法審議預算,立法院只可就行政院所編列之預算進行准駁或刪減,而不能插手預算的編列,這是中華民國《憲法》對於權力分立的天條。如今,立法院透過修法要求行政院給下級單位的補款只能多不能少,就是侵犯行政院的編製預算權,侵犯行政權核心,紊亂權力分立,是一望即知的違憲修法。
過去一年多以來,傅黃體制下的立法院肆無忌憚,胡作非為,根本是把違憲當喝水,他們連修法癱瘓三權分立的憲政機關憲法法庭都敢做了,未來不會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行政院必須把自己當成捍衛民主憲政的最後堡壘,明確地拒絕執行違憲法案,千萬不要再如普發萬元案般進退失據,徒讓親痛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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