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就被打!板橋男持鐵棍隨機攻擊陌生女 警到場也遭揮擊
江男持鐵棍隨機攻擊路人。翻攝畫面

走過就被打!板橋男持鐵棍隨機攻擊陌生女 警到場也遭揮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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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39:00

記者:

李依璇

新北板橋去年9月發生一起隨機傷人案件,71歲江姓男子手持鐵棍在文化路附近無端攻擊過路女子,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後,他不但拒絕放下鐵棍,還揮棍攻擊上前制止的葉姓員警,造成對方頭部及手腕受傷。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江男涉犯傷害及攜帶兇器妨害公務,判處拘役10日及有期徒刑6月,均可易科罰金,並沒收犯案鐵棍。
判決指出,江男去年9月6日晚間8點10分左右,在板橋文化路2段附近行經行人穿越道時,突然舉起鐵棍揮打擦身而過的黎姓女子,導致她右上臂出現瘀青挫傷。黎女與友人見狀緊急報警,表示完全不認識江男,也無任何衝突。
江翠派出所警網聞訊趕抵現場,發現江男仍手持鐵棍,態度激動。警方多次喝令他放下武器,江男卻不斷揮舞鐵棍,並朝葉姓員警揮擊,葉員以左手擋下攻擊,但仍造成頭部鈍傷及手腕挫傷,警方遂合力將江男壓制逮捕。
法官勘驗監視器與密錄器畫面後認定,江男確實持鐵棍朝黎女揮打,且在警方到場後持續揮棍,攻擊值勤員警,兩起行為均造成他人受傷,事證明確。江男辯稱自己並未揮打任何人,只是被警方壓制時跌倒,但與畫面及證詞不符,法院認其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妨害公務部分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妨害公務」論罪,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月,若易科罰金,1日折算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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