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朱姓男子原在小港機場服務,2023年9月因調職他處,同事為他舉辦餞別會,朱男趁機向愛慕已久的女部屬告白,但未獲回應。朱男離職後開始不時傳送騷擾簡訊向她示愛,諸如「愛一個人真的很苦,但是有活著感覺。希望妳幸福快樂,有任何需要,要跟我說,讓我守護妳一輩子」等,女方則以「一直都是抱持著長輩、父親的愛戴,沒有其餘的想法」等回絕。
不料朱男無視拒絕,變本加厲傳送:「有點小失眠,相信有愛一切都會好起來,不管怎樣,哈哈,我要定妳了,這輩子或下輩子一樣」、「還是以後不要約在機場,比較不尷尬,好嗎?」甚至提及:「那一天去拜拜,我是向土地公祈求能讓妳成為我的女人,想想,我好像有點不切實際,奢求了」等。
後來女部屬不堪其擾,將朱男封鎖,他竟直接前往機場辦公室「堵人」,要求她下樓碰面。女部屬得知後驚恐萬分,在同事協助掩護下,被迫從機場內部密道逃離辦公室,等確定朱男離去後才敢返回工作崗位。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朱男全盤否認騷擾行為,辯稱一直將對方當成「女兒」對待,甚至質疑她提出的對話紀錄是偽造的。但法官詳細檢視證據後,認定朱男所傳送訊息包括「我還是希望你可以試著當我的女人,而不是女兒」,打臉朱男辯詞,以他行為符合跟騷要件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