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張超然、岳志忠、周天慈3人皆為軍情局出身。早在2008年,張便安排周天慈赴與中共情報官員餐敘,雙方商討發展組織,周也因此被成功吸收。之後的2012年與2016年,張、周又先後安排岳志忠與中共情治單位接觸,岳最終也被策反。
此外,張、周兩人在2013年曾邀軍情局退役上校傅姓男子赴中,張還親自陪同會面當地國安人員,但傅並未被吸收,因此屬「未遂」。2016年,張再度安排王姓退役上校赴陸,王男也遭成功策反;2017年間,張、周、岳3人又試圖吸收劉姓軍官,但同樣未遂。
全案一審時,張判刑1年6月、周1年2月、岳10月。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出上訴,但高院維持原判,認定3人否認犯行的辯詞與卷證不符。案件進入三審後,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三人刑期正式確定。因涉國安案件,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即刻啟動防逃機制,避免被告潛逃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