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許女早在2020年就因酒駕被判刑確定,10年內不得再犯。沒想到今年2月2日,她中午開始在八里某處空地與人喝高粱、吃含酒料理的薑母鴨湯,之後又駕車上路。
當天下午6點52分,許女沿八里區中華路行駛時,竟整台車向右偏移,衝出邊線約5秒後撞上正沿路邊行走的文姓婦人。強大撞擊力道讓文婦頭部、胸部、小腿多處重創,送醫前已因創傷性休克死亡。
更令人憤怒的是,許女撞人後沒有停車或報警,反而調頭逃逸,直接把車開回三重住家。警方循線查到車牌後連夜找人,直到隔日凌晨2點55分才對許女做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雖僅剩0.07mg/L,但檢方指出,她事前喝酒事證明確,肇事時間點酒精影響不可否認。
許女被逮後辯稱「以為對方沒事才離開」,但檢方痛批她明知撞擊嚴重卻逃跑,行為惡性重大。全案由死者胞弟報案追究,檢方依《刑法》酒駕致死再犯與肇事逃逸致死罪提起公訴,可依法分論併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