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今天表示,她將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法律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也主張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字眼以及透過「地區」相稱兩國領土之用語,讓法條進一步符合於基本事實,而該提案已獲得超過20位綠委連署,後續將於立法院正式提案。
對此,陸委會回應,立法委員提案屬於立法權的核心事項,基於尊重國會自主,行政部門不會表示意見。如果進入法案審議程序,行政部門自會依程序表達立場。
陸委會說明,《兩岸條例》是基於憲法增修條文授權制定,作為規範兩岸人民往來交流所依循的重要法制基礎。《兩岸條例》具高度政治敏感性,相關修正都必須獲得社會多數共識。
陸委會強調,為因應當前兩岸關係及中共對我統戰滲透,政府優先提出《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委會樂見相關法案付委審查。陸委會期盼委員會能儘速安排審議,補強現行法制缺漏,進一步強化國家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