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查出,2022年2月間,周男因父母從海外歸國無代步車,將妻子名下座車交給父母使用。周男父母返國後,懷疑兒子與公司部屬楊女發生婚外情,擔心影響公司營運,曾斥責周男發生爭吵;周男則懷疑父母手上持有他與楊女互動的錄音、錄影資料,甚至拿走兩人使用過的飲料杯、牙刷及未拆封的保險套等私密物品。
同年4月18日下午,周男得知父母開車前往高雄長庚醫院,為了取回車內的「外遇百寶袋」,竟在停車場內先將該車4個輪胎全部洩氣,隨後撥打110報案謊稱:「我找到失竊的車子了!」要求警察趕快來,「不然車主來插鑰匙就開走了!」等,警方獲報趕抵,將周男及其父母與車子一併帶回派出所調查。
員警在處理過程中發現,周男見到「偷車賊」是親生父母時,臉上毫無驚訝或意外的神情。進了派出所後,周男也不再爭執車子是否遭竊,反而急著要求母親交出車內的影音物品。
為了保住顏面,雙方在派出所與楊女的父親進行協商,最後簽下承諾書,約定周男父母需全數銷毀這批外遇證物,而周男則由妻子簽署授權書,同意將該輛轎車過戶給父母使用,警方才讓兩老開車離去。
周男父母事後對兒子的行徑極度不滿,憤而提告。檢方調查發現,周男明知車子是經由同意交給父母使用,且事前就知道父母當天的行蹤,卻為了取回外遇證物而動用公權力報假案,已構成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一審判刑4月,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上訴後他為表誠意,不但給付父母各8萬元支票致歉,還捐贈高市警局一部上百萬員警車。雖2張支票被周男父母退回拒收,但法官認為他已知悔悟,另宣告緩刑兩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