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謝男與謝女原為情侶關係,後因故產生感情糾紛,不料謝男為了報復,在2024年8月至9月中旬,多次傳訊恐嚇謝女,內容包括「我們對話打炮我也傳給林跟妳桃園朋友哈哈」、「我等等傳給他妳露奶跟妹妹給他們看」、「看你跟我打砲影片打個手槍」等文字訊息,以及子彈、骨灰罈的照片等。
此外,謝男更在同年9月21日晚間,用三秒膠黏住謝女的小貨車車門鑰匙孔,再使用鑰匙刮花駕駛座車門,甚至拿鹽酸噴灑後車廂門,導致車輛鑰匙孔、烤漆受損。
謝女因心生恐懼向警方報案,警方通知謝男到案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有關毀損車輛部分,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新北地院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傳送恐嚇訊息部分,檢方則依恐嚇罪嫌起訴謝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