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晚上轉角沒有遇到愛 男駕車未停讓撞傷幼童罰單先來
劉男未停讓行人撞傷幼童挨罰。翻攝畫面

情人節晚上轉角沒有遇到愛 男駕車未停讓撞傷幼童罰單先來

新北市三峽區昨(14日)發生汽車與行人擦撞的交通事故,1名許姓5歲女童走在斑馬線時,疑因看見家長叫喚,快步奔向馬路另一端,結果遭37歲劉姓男子駕駛的左轉車輛擦撞倒地,造成輕微擦挫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釐清事故經過,另針對劉男未停讓行人的違規行為開出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的罰單。
昨晚6時許,許姓女童由家人陪同,從三峽大德路跟學成路口行走斑馬線要穿越馬路,當時女童疑因看見另一頭家長的呼喚,隨即在斑馬向上跑向馬路另一端,但在過了一半時,劉男從學成路左轉,卻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導致車輛撞上女童,女童也當場倒地受傷,被送往醫院治療傷勢,所幸只有輕微擦挫傷,並無大礙。
警方後續到場替劉男實施酒測,其酒精濃度為0,並無酒駕情形,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釐清事故發生過程,但劉男駕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導致女童遭擦撞受傷,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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