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對李貞秀提當選無效之訴?政院:僅中選會可行使
行政院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可以對白委李貞秀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機關只有中選會。(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公部門對李貞秀提當選無效之訴?政院:僅中選會可行使

立法院開議逾1週,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尚未解決,近期傳出因中選會委員人數不足,日前公告民眾黨遞補得位立委恐無效。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5日)在院會後記者會上說明,根據《選罷法》規定,可以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機關只有中選會,行政院尊重中選會認定,也希望立法院儘速行使中選會的人事同意權,讓中選會正常運作。
針對李貞秀國籍爭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根據《選罷法》第121條規定,在這個爭議當中可以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機關只有中選會,有關個別立法委員就職相關疑慮,行政機關都是依法認定辦理,內政部早在1月28日就函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依法辦理立法委員就職相關規定,並沒有慢的問題。
李慧芝指出,另外陸委會已經說明,正在跟內政部和中選會檢討制度部分,行政院尊重中選會認定,也希望立法院儘速行使中選會的人事同意權,讓中選會正常運作。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補充,內政部已經3次函請立法院與李貞秀,在就職前應該要就放棄國籍部分提出書面證明,請立法院依據《國籍法》第20條辦理,但立法院於2月13日的回函並沒有提出相關證明,內政部至今並未收到李貞秀放棄國籍的相關證明文件。
董建宏進一部說明,李貞秀是1999年經許可來台定居,但移民署通知後,去年才向海基會繳交註銷中國戶籍的公證書,所以在此之前仍具中國人的身份,依據《選罷法》第29條,候選人資格若不符規定是由中選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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