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表示,自己身為商人,國外並無存款,國內亦無多餘資金可供籌措。其辯護律師則指出,電子腳鐐具有「囚犯標籤化」效果,且收訊不穩定可能造成焦慮,對一名80歲長者而言是相當沉重的心理負擔。
辯護人進一步主張,本案已完成一審宣判,客觀上沈慶京並無逃亡能力;並提及近日海外發生槍擊命案,認為一名高齡被告無理由亡命天涯,加上子女與人際關係均在台灣,主客觀上皆欠缺逃亡動機。律師因此請求法院降低保金,或在限制住居與電子監控措施間擇一適用,避免處分過苛。
應曉薇則語氣平靜向法官表示,希望能調降保金,強調自己確無加保能力,也不可能逃亡,只希望維持現行條件,以便在家照顧母親。
其辯護律師指出,應曉薇全程均依規定到庭並遵守裁定,目前已有3500萬元高額交保,且其身為政治人物,早年亦從事演藝工作,社會連結明確,不具逃亡可能。此外,其個人財產已遭扣押,先前由親友籌措的交保金尚未清償,盼法院減少保金或維持原處分。
合議庭綜合考量兩人一審刑度與現行保金比例後,認為原保金與刑度間尚不相當,經權衡後裁定,沈慶京與應曉薇均須再提出3000萬元保金,以替代羈押,其餘限制住居及科技監控措施維持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