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魏男去年5月23日下午入住台南市中心一間名為「OWL INN」的民宿。因民宿所在的透天建物外部沒有掛招牌,魏男透過電話取得入門密碼後,發現內部走道狹長、燈光昏暗,當下心生疑慮,轉頭想要離開,大門卻異常厚重且無法開啟,嚇得他立刻打電話報警大喊:「我被困住了,快被擄走,趕快派人過來!」為了趕緊脫困,魏男發揮求生本能,以肉身撞開民宿另一側的木製側門,導致門鎖當場損壞,遭官姓業者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時魏男辯稱,他受困時因現場無人接待協助,才讓他心生恐懼,只得撞門逃生。他強調自己與民宿主人無冤無仇,不是蓄意滋事,而是出於求生本能的判斷,應成立誤想緊急避難,阻卻違法故意。
法官調查發現,該民宿雖然是台南市政府認證的非法營業旅宿,建物不符規範,但現場其實有大門開關標示與取放脫鞋標語,魏男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發現,但他當時受限於環境與心理壓力,產生被拘禁的誤認,行為符合「誤想正當防衛」。
法官認為,魏男雖有毀損故意,但並非蓄意滋事,而是基於恐懼而判斷錯誤,依毀損他人物品罪量處他拘役5日,得以5000元易科罰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