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殺人式酒駕」撞死婦逃逸 下秒竟抄鎮暴槍趕場抓姦
台南羅姓男子「殺人式酒駕」撞死婦逃逸,下秒竟抄槍趕場抓姦。示意圖

醋男「殺人式酒駕」撞死婦逃逸 下秒竟抄鎮暴槍趕場抓姦

台南一名有酒駕前科的羅姓男子,前年深夜在酒店狂飲威士忌時聽聞女友「跟前夫在一起」,竟怒火中燒酒駕上路狂飆,將一名晨運婦人活生生撞飛拋摔10多公尺身亡。羅男肇事後雖叫救護車但沒留在現場,反照原計畫去找女友前夫開槍尋仇。台南地院國民法庭今(27)日宣判,依酒駕致人於死重判羅男有期徒刑8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曾有酒駕紀錄,2024年9月20日凌晨,他在中西區「LV酒店」喝完威士忌後,因聽到女友正「跟前夫在一起」的消息,竟強行駕車上路,於凌晨3時許行經北區文賢一路時更無視紅燈直衝,將走在斑馬線上的陳姓婦人撞飛,送醫兩天後宣告不治。
羅男肇事後見陳婦命危,先撥打110叫救護車,卻因亟欲找女友前夫尋仇而未留在現場自首肇事身份,反在救護車到場後匆忙開車逃逸,途中又因肇事車輛擋風玻璃碎裂,索性棄車改搭白牌車會合友人直奔楠西區,持瓦斯鎮暴槍對空鳴槍,隨後衝上樓痛扁女友前夫而被逮捕。
法院審理時羅男辯稱他有報案,應算自首,但國民法官法庭查出,他報案時僅說有發生車禍,根本沒承認自己撞人,且事後關機躲避警方追緝,罔顧人命一心只想著復仇,毫無悔悟之心,認定不構成自首。
法官還發現,羅男雖然事後有到靈堂跪拜道歉,但他至今無業、無存款,甚至異想天開要找地下錢莊「以債養債」來付賠償金,讓家屬完全無法感受到誠意。
國民法庭考量被害人傷勢嚴重,急救兩天期間「猶如千刀萬剮」,最後仍不治,認定羅男犯行重大,審酌他自幼成長於破碎家庭,且年紀尚輕,審理後期轉向認罪,認為羅男未來仍有復歸社會可能,因此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羅男8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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