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林宸佑因捲入本案於今年1月18日遭羈押禁見,上月羈押期限屆滿,橋檢聲請延押,橋頭地院審酌仍有共犯未到案,3月12日裁准林宸佑延長羈押2個月。
橋檢起訴指出,主嫌陳姓男子於113年9月經網路結識大陸集團成員「涵涵」,被免費招待前往澳門、珠海旅遊後遭吸收。陳男返台後,以每月3000元代價提供銀行帳戶與網銀帳密供該集團使用,成為對岸轉帳賄款給我方涉案軍人的「小金庫」。
起訴名單顯示,這波共諜網滲透程度驚人,陸海空三軍及海巡單位全數淪陷,且職位從二等兵到少校、二等士官長都有,包括陸軍裝甲中士補給士黃男、第六軍團中尉輔導長張男、機械化步兵營退伍兵曾男。空指部上等兵王男、屏東聯隊二等士官長郭男及海軍陸戰隊中士人事士陳男、海軍行政下士楊男等。
檢方痛批,這些軍人明知國防機密攸關國家利益,竟因有資金需求,在網路上結識暱稱「哈妮」、「Gucci」、「吉祥」等境外勢力成員,雙方達成協議後,這群士官兵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以手機拍攝軍方內部公務、機密文書及電磁紀錄,透過LINE回傳大陸換取報酬,甚至受利誘拍攝「投共影片」向對岸輸誠,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檢方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國家安全法》及洩密罪起訴陳男等10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