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15日中午,待業在家的林男在住處欲使用電鍋煮湯,同住的林母見狀,當面指責兒子沒有工作賺錢,且近期電費昂貴,不應如此耗電。林男遭激怒後,對母親大罵三字經並咆哮,隨後涉嫌持菜刀朝母親揮砍。
林母在混亂中舉起右手阻擋,導致頸部及手臂均受刀傷。警方獲報趕往現場,將傷者送醫救治,所幸受傷部位未及致命處,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在現場逮捕林男,並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
林男偵訊時否認有殺人故意,他供稱,衝突發生時是母親先拿著菜刀作勢要教訓他,他為了自保才奪刀,並在過程中不慎揮砍到母親。對於母親手臂上的傷痕,林男則辯稱是雙方拉扯時造成。
嘉義地院16日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林男雖坦承攻擊行為,但其取得菜刀的經過與被害人指訴有明顯出入。法官審酌,殺人未遂與傷害罪的刑度落差甚大,有相當理由認為林男為求降低刑責,可能利用母子關係勾串被害人,試圖淡化犯罪情節。
法院紀錄顯示,林男過去已有多次對母親實施家暴的通報紀錄。雖然林母過往未曾申請保護令,但足以認定林男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犯罪之虞。法官認定,林男酒後持刀攻擊母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被害人生命安全,具羈押之必要性,裁定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