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5月7日屆滿,賴清德總統3月13日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徐錫祥為檢察總長,並咨請立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5月5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質疑徐錫祥「政檢兩棲」,挾人數優勢予以否決。
賴清德總統對此結果深表遺憾;為避免影響該署業務運作,總統府7日正式發函,指派徐錫祥自8日起代理檢察總長,行使相關職權。
徐錫祥今日出席 「海巡署偵防分署與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合作查獲機場跨境運毒成果聯合記者會」,會後受訪坦言,代理這件事情,「我是被指派執行這項職務」。
徐強調,最高檢察署有一個重要功能,就是非常上訴,這個機制不能停,「所以我是奉命代理這項職務,大概就是這樣」,隨後快步離開,未再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