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手遊拐國小女童傳裸照「不給視訊看下面就外流」 賠5萬想換緩刑法官不給過
呂男上網拐國小女童傳裸照,還脅迫「不給視訊看下面就外流」。示意圖

噁男手遊拐國小女童傳裸照「不給視訊看下面就外流」 賠5萬想換緩刑法官不給過

屏東30歲呂姓男子在手遊「極速領域」結識一名住高雄的國小女童,竟化身網路大野狼,狂傳訊息拐騙女童自拍裸露隱私部位照片、手指插下體等猥褻影片供他觀賞,得逞後還脅迫「不給看下面就外流」。高雄地院審理時,呂男賠償女童家屬5萬元獲原諒,家屬還替呂男求情盼「惠賜緩刑」,但法官認為他犯行惡劣,仍依引誘、脅迫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等4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6月。
判決指出,呂男去年4月間透過人氣手遊「極速領域」結識年幼的女童,並互加為LINE好友,他明知對方只是個國小學童,竟在短短數日內密集傳訊引誘女童,照他指示自行用手機拍下胸部、生殖器等私密照,以及用手指插入下體抽插的動態影片,陸續傳給呂男觀賞。
幾天後,呂男再度傳訊索照,但遭女童以「長輩在家不方便、上課」為由拒絕,不料呂男竟惱羞成怒,將女童先前傳的私密照回傳並狠嗆:「那我可以給別人看?」、「那我就給別人看了,掰掰」。
高雄地院審理時,呂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且與女童母親達成調解、賠償5萬元,女童家屬也具狀表示願意原諒並請法官給予緩刑。但法官認為,呂男正值壯年,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學童心智未成熟、防範能力不足的弱點進行引誘與脅迫,嚴重戕害兒童身心健康與隱私權,惡性非輕。縱使雙方達成和解,其犯罪情節定罪後已不符緩刑要件,仍重判他有期徒刑4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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