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對話曝!小三嬌嗔:那是晚餐後的節目好嗎
判決書指出,淇淇與丈夫小傑婚後育有2名子女,2025年6月間,淇淇察覺小傑疑似在外偷吃,對象是明知小傑已婚的小三小貓。為了揭發真相,淇淇從同年12月開始展開長達半年的私家偵探式蒐證,不僅拍到丈夫頻頻在小貓住處過夜,更在丈夫手機裡驚見赤裸裸的「約砲對話」。
法庭上曝光了小傑與小貓的LINE私密訊息,小傑毫無掩飾地直呼「想做愛」,小貓則調情回應「那是晚餐後的節目好嗎?」小傑緊接著更調戲「對,就是晚餐後妳會很忙,所以我要先講」,字裡行間充滿挑逗。
不只如此,對話中也暴露出這段地下情的不堪,小貓曾向小傑委屈感嘆自己「妾身不明苦熬了10年」、「我做了10年的工具人」,並逼問小傑「你想要離婚嗎?不要哄我」,小傑則冷血回答「想,我想要自由,不喜歡人家管我。」小貓甚至還醋勁大發地抱怨,自己生日求小傑留下來過夜被放鳥,小傑卻能全家總動員幫正宮準備禮物,讓她痛心直呼和正宮比起來「真的是小三」。
正宮當面攤牌!渣尪「哼」一聲:有就有
淇淇也當庭提出了兩人攤牌的錄音檔,錄音中淇淇悲憤質問,「你帶著女人在外面,有房子跟女人生活,沒有嗎?你跟小貓,不是嗎?整個公司都在講!」沒想到小傑聽完先是冷笑「哼」了一聲,接著竟當場擺爛狂嗆,「嗯,好,你說有就有,好不好」、「有就有,有有,好,就這樣」,形同直接認了外遇。法官查驗照片也發現,小傑的車輛在半年內有數十天都停在小貓住處門口,兩人甚至以老公、老婆相稱,認定確實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發生性行為長達12年。
偷情男女反咬「違法取證」!法官打臉判賠40萬
開庭時,小傑和小貓眼看紙包不住火,開始聯手反擊,主張淇淇是在房間偷裝攝影機,並破解手機密碼才拿到對話紀錄,大罵這根本是「違法取證」侵害隱私權,不具備證據能力。不過,法官認為,夫妻互負忠誠義務,隱私權在婚姻關係中應有所退讓,況且外遇案件取證極其困難,正宮取得的證據具有重要性與必要性,手段也未達強暴脅迫,經權衡後符合比例原則,認定證據有效。
法官審酌各方經濟條件,正宮淇淇月薪約3.2萬元,而丈夫小傑任職保險公司月薪高達11至12萬元,小貓則僅掛名兼職月薪不到3000元,考量兩人侵害配偶權長達12年,帶給淇淇極大痛苦,最終判決小傑與小貓必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