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會員爆胎拒移車 律師報警提告強制罪
這起糾紛發生在16日晚間8時許,一輛紅色賓士駛入南屯區黎明路二段1處社區大樓地下2樓停車場,車主為大樓內連鎖健身房的會員,但他發現左前輪疑似壓到雙黃線間的突起物導致爆胎,他把車子停在車道上,要求管委會先提出解決方案才願意移車,因溝通無效,加上嚴重影響住戶車輛進出,管委會已委任律師報警提告,警方依強制罪依法受理偵辦。
爆胎原因掀論戰 網友:先證明是突起物害的
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質疑爆胎原因,認為車主必須自行舉證,「有什麼證明是壓到突起物才爆胎?也可能之前就刺到釘子」、「國道壓貓眼石都不一定會爆胎,何況地下停車場」。
也有人認為車輛占用車道,影響住戶通行權益,「重點是他車子擋住出入口」、「通知了還不移車才是問題」。
非本案律師鄧啟宏表示,若車主將車輛停放於車道,造成住戶無法正常通行,且經通知仍拒絕移置,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此外,管委會也可依社區規約或侵權行為,向車主請求停車費、違約金或相當的損害賠償。
地下停車場為健身房承租 會員住戶混用糾紛多
據了解,該社區大樓部分產權為中友百貨公司,地下樓層及部分商業空間租給連鎖健身房使用,社區管委會原本就對健身房會員停車問題頗有怨言,此次糾紛究竟是否因停車場設施造成爆胎,仍有待後續釐清,如今再爆發移車糾紛,讓單純爆胎事件演變成一場法律攻防,未來恐讓停車管理問題更加嚴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