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債逼還、2千次性交易榨3億 冷血夫妻落網
根據韓聯社等韓媒報導,這起案件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間,金姓女子與受害女子A當時是國中同學,由於發現A性格內向、不敢反抗,金女就長期對其施暴,還要求A簽下「每月必須支付化妝品費用」的不合理契約,藉此勒索金錢,期間也不斷製造莫須有的債務。金女成年後並未收手,還以「你被捲入電話金融詐騙,需要聘請律師」為由,要求A支付所謂的律師費用,成功詐得5400萬韓元(約120萬元新台幣)。
金女後來和30多歲的李姓男子結婚後,還變本加厲地對A屢屢勒索,甚至自2023年9月至2025年7月期間,以「還債」為由,逼迫A在坡州市、平澤市等地從事超過2000次的性交易,並侵吞賣淫所得約2億6000萬韓元(約577萬元新台幣)。為了防止A逃走,金女和李男也對其長期施暴、恐嚇,非但將人拘禁於車內與自家住處,金女甚至放任丈夫李男對A性侵得逞。
直到警方同年7月8日接到A丈夫報警稱「妻子疑似遭到監禁」後,全案才隨之曝光,警方也分別於同年7月7日及15日將金女與李男逮捕歸案,並對涉嫌協助接送A進行性交易的2名共犯友人進行不拘留立案。至於為何A的丈夫對於A遭囚禁一事後知後覺,警方則說明,由於A並未與丈夫同住,因此後者未能即時察覺。
一審判妻15年、夫12年!二審她卻減刑了
法院審理後,一審依強迫性交易、特殊強制猥褻等罪,判處金女15年有期徒刑、李男12有期徒刑。怎料案經上訴後,水原高等法院卻認定,金女在2025年2月至7月期間被丈夫排除於犯罪之外,對犯罪不再具備實質支配力,應視為脫離共謀關係,因此裁定這段期間的強迫性交易行為,以及約2億1200萬韓元(約470萬元新台幣)的金流與金女無關。
法院最終於二審改判金女13年有期徒刑,另須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10年內禁止於兒童、青少年及身障機構就業,並追徵2442萬5000韓元(約54萬元新台幣)犯罪所得。此外,法院還指出,由於金女違反《性暴力處罰法》的犯罪行為只有2次且無前科,因此認為透過就業限制、治療課程等措施,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再犯,為此也在判決中撤銷「公開個資」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