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4年12月20日排審《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等法案,朝野立委爆發嚴重衝突,場外也聚集上千名青鳥包圍立法院,警方為此加強戒備,但架起的鐵馬護欄卻被鍾佳濱、黃英豪等人持油壓剪破壞。
2025年1月,法務部長鄭銘謙證實鍾佳濱的行為已經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北檢分案調查中。
否認妨害公務 排除護欄是為讓救護車通行
鍾佳濱、黃英豪到案後坦承有持油壓剪毀損護欄,卻否認妨害公務,辯稱是要排除護欄讓救護車救護傷患,屬緊急避難;他的律師則主張,鍾佳濱的行為是為避免多數黨暴力通過惡法,保障憲政體制,是對公共事務的政治性意見表達。
然而,檢察官調查發現,當時立法院爆發肢體衝突,立委們的傷勢狀況均非嚴重危及生命的情形,且議場內有醫師協助救護。此外,林楚茵、陳培瑜等受傷立委已經陸續搭乘救護車送醫治療,消防局受理通報、救護人員出勤,傷者送達醫院都在15分鐘內完成,並無救護困難的情形。
北檢:已逾越言論自由 依法起訴
檢察官認為,鍾佳濱剪斷護欄的行為,既未明確表達何種政治性意見,以輿論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處於危難情狀」的情況不符,且不是沒有合法救濟途徑可行,並不具抵抗權最後手段性,無從類推適用緊急避難或避難過當的規定,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綜合以上情狀,對鍾佳濱、黃英豪2人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