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時,檢察官說明上訴理由指出,陳尚潔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刑度在法定範圍內中度偏低,與陳尚潔應負的責任不相當,違反罪刑相當原則,因此針對過失致死罪量刑上訴。
偽造文書無罪 檢盼法院撤銷改判
偽造文書部分,檢察官表示,陳尚潔不實記載工作處遇紀錄,行為具有主觀故意,涉犯偽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罪,檢方對此部分全部上訴,盼法院撤銷改判。
陳尚潔律師錢建榮主張檢方有罪、無罪部分上訴均無理由,並表明將採無罪答辯。錢建榮指出,陳尚潔只是收、出養社工,不是安置社工,更不是兒少保護社工,原審判決擴大陳的義務,誤設保證人地位形成,而陳基於收出養義務,每月都有落實一次家訪,是保母劉彩萱刻意隱瞞虐童事實,讓陳尚潔無從察覺,沒有應注意能注意的疏忽。
最後,審判長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11月6日,將續行準備程序。
剴剴戰士激昂怒吼 陳尚潔沉默離去
庭畢,陳尚潔在律師陪同下走出法庭,剴剴戰士則在法院外激動大吼「兒福聯盟出來面對」、「拒絕捐款兒福聯盟」、「陳尚潔枉為人母」、「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但陳尚潔都沒有任何反應,沉默坐上計程車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