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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所當免費豪宅!雲林崙背鄉長帶妻霸住辦公室6年 爽花57萬公帑水電遭起訴
雲林崙背鄉長李泓儀帶妻霸住辦公室6年,爽花57萬公帑水電遭起訴。圖/翻攝自李泓儀FB

把公所當免費豪宅!雲林崙背鄉長帶妻霸住辦公室6年 爽花57萬公帑水電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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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1:01:00最後更新 2026/09/17 11:40:52

記者:

王吟芳

雲林檢廉偵辦崙背鄉長李泓儀涉嫌公器私用案,查出李男自2019年底起,帶著鍾姓妻子無償入住不具首長宿舍性質的公所辦公處所,一住就是6年多。更誇張的是夫妻倆不僅白吃白住,甚至將水費、電費及網路費全數以公所名義核銷,雲檢今(17)日偵查終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背信罪嫌,將李泓儀夫妻均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58歲的李泓儀為現任崙背鄉長,明知該處建物僅為公所辦公處所,並非首長宿舍,且公務員對行政資源負有善良管理人責任,不得私用。不料他竟從2019年12月1日起,帶著56歲的妻子鍾女堂皇入住公所辦公室,直到今年1月底被查獲時為止,整整無償霸佔該建物住了6年,並私自使用內部的電器與網路設備。
更離譜的是,夫妻倆住爽爽,後續產生的水電費與網路開銷,竟也全由公所買單核銷。檢廉接獲檢舉後,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發動偵查,精算發現兩人獲取相當於房屋租金及免付水電網路費的不法利益,共高達57萬7260元。
雲林地檢署審酌李泓儀身為民選首長,本應廉潔自持,竟將公家資源私有化損及公庫,鍾婦雖無公務員身分但屬共同正犯,建請法院依規定加重其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宣示捍衛廉能政治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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