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58歲的李泓儀為現任崙背鄉長,明知該處建物僅為公所辦公處所,並非首長宿舍,且公務員對行政資源負有善良管理人責任,不得私用。不料他竟從2019年12月1日起,帶著56歲的妻子鍾女堂皇入住公所辦公室,直到今年1月底被查獲時為止,整整無償霸佔該建物住了6年,並私自使用內部的電器與網路設備。
更離譜的是,夫妻倆住爽爽,後續產生的水電費與網路開銷,竟也全由公所買單核銷。檢廉接獲檢舉後,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發動偵查,精算發現兩人獲取相當於房屋租金及免付水電網路費的不法利益,共高達57萬7260元。
雲林地檢署審酌李泓儀身為民選首長,本應廉潔自持,竟將公家資源私有化損及公庫,鍾婦雖無公務員身分但屬共同正犯,建請法院依規定加重其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宣示捍衛廉能政治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