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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7:09:00
內政部日前預告修正辦法,未來將要求大陸人民申請在台定居時,應繳交「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大陸地區護照證明」,實務上則可剪繳護照處理。對此,中國國台辦昨表示,對於故意損毀大陸護照的有關組織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14日)則在例行記會上回應,國台辦的說法是在恐嚇陸配,陸委會對此表達譴責,並將持續依我國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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