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5/11/16 07:00:00
新竹一名男子讓兒子與兒媳婦住在自己名下的透天厝,也曾為了管理便利而將房屋借名登記給媳婦,未料媳婦離婚後,卻主張她早已以185萬元買下該房產並完成匯款;男子則表示,已在8個月後連同利息返還188萬7千元,而且該房屋長期由他負擔維修、水電瓦斯費。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比對金流與書面資料,認定雙方係借名登記而非真正買賣,判房產須移回男子名下。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