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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09:41:00
北市一名徐姓男子4年前行經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停車場人行道時,突遭路旁枯黃掉落的棕櫚樹葉砸中,導致肩部、背部、頸部多處挫傷及眼睛受傷。徐男認為三總管理維護有疏失,依法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194萬餘元。一審判處三總應賠償24萬餘元,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改判三總應再給付34萬餘元,總計須國賠5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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