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發生於去年9月22日,65歲施姓司機駕駛巨業305路公車行經台灣大道左轉中山路時,未禮讓行人,撞倒正通過斑馬線的林女與王姓同學,王女輕傷,林女則被輾壓卡車底,送醫不治。林母指出,女兒生前愛漂亮,卻在事故中臉部被輪胎輾過、變形離世,質疑施男行為屬故意殺人,13日庭訊時更當庭要求改以殺人罪審理,「車子來回輾壓還算過失嗎?」
林母先前透過律師指控巨業僅願賠30萬,形同二次傷害。巨業回應,尚未進行實質協商,不可能提出離譜金額,並強調會負起全部責任。但劉建志昨公布8月14日巨業法務的LINE訊息,內容明確載明「擬以33萬7050元賠償喪葬及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由強制險理賠」。
劉建志發文雖致歉實則語帶諷刺,要求巨業說明該金額是否就是其口中的「不離譜」與「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