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電子傳下櫃!3.7萬股東「股票淪壁紙」 北院准了假處分:先繳2.39億
樺晟電子遭勒令下市,北院裁准其禁櫃買中心終止契約,但須繳2.3億元擔保。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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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晟電子傳下櫃!3.7萬股東「股票淪壁紙」 北院准了假處分:先繳2.3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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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7:42:00

記者:

馮茵

樺晟電子(3202)因出售重要子公司未依規定揭露,7月21日被櫃買中心公告,終止櫃檯買賣,3.7萬名投資人面臨「股票淪壁紙」的窘境,為此樺晟和辰鑫投資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救濟,台北地院裁准禁止櫃買中心終止契約,以避免更大損害,但前提是樺晟須先提供2.3億元擔保金,即能暫時准許在櫃買中心買賣,可抗告。
樺晟電子4月24日宣布,出售中國重要子公司,櫃買中心認為導致公司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7月21日決定終止櫃檯買賣,讓3.7萬股東手中股票淪為壁紙。
樺晟與辰鑫投資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救濟,兩家公司在聲請書中指出,若櫃買中心逕自終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契約,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38條所規定的「防止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要件,因此要求法院裁定准許暫時處分,以禁止櫃買中心提前終止契約。
台北地院指出,本案爭議金額為美金2700萬元,約新台幣7.9億元,依司法院辦案基準,三審訴訟平均需達6年以上,裁定樺晟應提出2億3931萬餘元擔保金,繳納該金額後,即可暫時中止櫃買中心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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