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劉的女兒2023年8月騎車在信義路三段與貨車發生擦撞,因賠償問題產生爭議。劉透過交通大隊中山分隊的馮姓員警調閱監視畫面,馮並非承辦人卻仍以LINE傳送影像給劉,劉再轉交女兒,還提醒「注意保密」。事後雙方和解,對方支付劉女3萬3千元,劉女另賠1萬元修車費。檢方認定劉及馮員行為不當,馮獲緩起訴處分。
此外,劉女任職的秦小姐豆漿店經常因占用道路、油煙污染等問題遭人檢舉。劉從2023年1月起,多次用個人帳密登入北市府陳情系統,將檢舉資料翻拍後傳給女兒,並叮囑「惦惦知道就好」、「叫妳跑時就拚命跑」,企圖讓女兒事先因應。
檢方另針對「御之殿」、「艾美酒店」業者與員工共24人,依妨害風化罪起訴。至於葉林傳的前主任張翰明,涉貪部分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江野」林晴紀則未被列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