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儀/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台灣光復節」乍聽似以台灣為主角,實則只是受詞。若看英文翻譯,更能看出「脈角」:
一是 Taiwan Retrocession Day,「交還」之意,交還給中華民國;
二是 Taiwan Restoration Day,「恢復」之意,台灣為主體,沒有暗藏受詞,較中立,也符合「台灣地位未定」的史實與國際法定位;
三是 Liberation,「解放」之意,多為統派與中共用語;
四是 Return,簡單易懂,但仍隱含「祖國」的影子。
可見翻譯就是照妖鏡,所謂「慶祝光復」,說是認祖歸宗,實則強要台灣認賊作父。
立法院決議今年恢復光復節放假。放假無妨,但必須說清楚:慶祝的應是台灣脫離殖民統治,而非感謝祖國恩賜。這是台灣人民重新走向自由,而非誰替台灣光復。
再看國際法文件。1951年《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寫明: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即「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的一切權利與要求」。
1952年《台北和約》,日本與中華民國締結,但只確認日本放棄,未明定台灣主權歸屬。蔣介石實際上接受台灣地位未定,只取得管轄權。
因此,1945年的「光復」只是國民黨的強詞白賊,洗腦人民。六年後遂被《舊金山和約》打臉,翌年《台北和約》更坐實台灣只是託管性質。
真正屬於台灣人的「光復」,應是 1996 年 3 月 23 日總統直選。那場直選等同一場台灣式公投,人民用選票證明自己才是主人,在中華民國名義下實現自決,並避免立即的戰爭與分裂。如果要說「光復日」,這才是值得紀念的日子。
因此,在恢復光復節放假的同時,內政部應盡快向人民說明其真正意義。立法院藍白政客雖藉光復節大作文章,但「光復」的詮釋權在行政院。今日的「光復節」,應是台灣恢復自主,或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走向民主。未來若機緣成熟,不妨將 3 月 23 日定為真正的「台灣光復日」。如此官方翻譯為 Restoration 或 Retrocession,內宣外宣皆名符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