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祭監管TikTok對策、台灣知威脅卻無作為!學者:別再診斷病因...1招快速下藥
監察院8月之調查報告顯示TikTok對兒少生命及健康藏重大威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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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祭監管TikTok對策、台灣知威脅卻無作為!學者:別再診斷病因...1招快速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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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0:56:00

編輯:

吳宜錡

監察院今年8月調查報告指出,TikTok對兒少的學習造成負面作用、對他們的健康和生命潛藏重大威脅,見美國近期簽署行政命令,將由一批美國投資者收購TikTok的美國業務,歐盟也認為必須落地管制,各有嚴格監管對策;不過台灣政府既知道危險性卻無作為,令學者質疑「當台灣民眾使用一個有個資回傳中國疑慮APP,政府難道不用處理嗎?」認為「最糟糕就是台灣到現在什麼都不管」應對症下藥,不要再診斷病因。
歐美等國日前皆針對TikTok,指出對兒少有不良影響、有造成國家危害疑慮,美國總統川普前簽署行政命令,宣布TikTok出售架構協議符合美國2024年「不賣即禁」法律要求,將由美國投資者收購TikTok並管理美國業務,其中美國持股將達8成,TikTok得以持續在美使用;日前德國也以AI虛擬化為部長,以中文批評TikTok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對國家危害,歐盟等國家也強硬處理TikTok,認為應依照數位服務法、數位市場法「落地管制」,皆有監管對策。
不過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昨(29)日指出,TikTok總公司只設在美國,或在歐洲等其他國家也有設立分公司都還需進一步釐清,不過美國政府處理方式為「要求不能把用戶資料回傳給中國」,同時讓美國用戶安心使用;然而監察院8月針對TikTok等社群平台調查顯示,對兒少具有負面作用,研究結果都是學界都知道的事,卻不見政府「治療」對策,羅承宗表示,當台灣民眾使用一個有個資回傳中國疑慮的APP,難道政府不用處理嗎,認為政府需要立如台灣版數位服務法,否則無法像美國「硬喬」接管,也不能像歐盟「落地管制」,習近平更不會願意談判。
羅承宗並認為政府「不要再診斷病因,而是要下藥」,而最快方式就是「直接斷網」,當資訊安全檢測不通過,就不能讓它上架使用;羅承宗也說,「要求必須來台設總部」也是一個方法,且防詐條例明定要設置代理人,若什麼對策都沒有,「直接斷網」也是剛好而已,如同對付「創意私房」一樣,重點在於「要不要做而已」。
行政院發言人則表示,數位平台治理所涉議題甚廣,除詐騙議題外,尚有公平競爭、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性別平等及國家安全、個資保護等眾多議題,分屬不同部會依其作用法主管,若在平台上發現涉及違反相關議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會依法進行認定及處理,並於必要時甚至處罰;然而目前政府已經注意到安全風險,若違反相關法規,政府部門也會依法認定及處理,建議民眾還是謹慎使用。
另一名官員也指出,美國要收購TikTok,持股將達8成,如果TikTok從中國企業變成是美國人的公司,那「還要再用國安理由禁止嗎?」因此這些考量皆須持續審慎評估,否則有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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