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瑟琳·阿普爾頓/國際刑罰改革協會副主席、挪威特隆赫姆聖奧拉夫大學醫院和挪威科技大學(NTNU)安全、監獄與法醫精神病學研究教育中心資深研究員;雷紹爾/英國死刑專案共同執行長、英國雷丁大學法律系客座教授、布里斯托大學公共政策學院榮譽教授
我們剛從台北––––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的首都––––返程。
台灣的犯罪率極低,比許多歐洲國家都還低。此外,台灣以其法治與人權承諾而受到尊敬,是亞洲最具代表性的民主國家之一。台灣也是少數已經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亦即兩公約)納入國內法的亞洲國家之一。然而,台灣仍維持著死刑制度。
近幾個月來,政府採取了一連串倒退的措施:打破近五年沒有死刑執行的紀錄,於今年初恢復執行死刑,提出更嚴厲刑期的修法,並考慮將「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納入刑法。這些轉變與其說是基於證據,更精確來說,它完全是出於政治動機,且極可能導致法律不公、不合比例原則,並背離台灣的民主理想與國際義務。
2024年9月20日,台灣憲法法庭宣示死刑合憲。此舉錯失了一個歷史性的機會——終結台灣的死刑制度,並與全球廢除死刑的趨勢接軌。該判決令人深感失望。透過許多呈給憲法法法庭的法庭之友意見書及相關資料文獻,都在在顯示著死刑既不能保護社會,也無法嚇阻重大犯罪。相反地,它是恣意的、具有歧視性的,並違反生命權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原則。
儘管憲法法庭維持死刑的合憲性,但仍對死刑的使用作出限制。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113憲判8)指出了包含:死刑僅能適用於最嚴重的殺人案件、精神疾病者不得判處死刑、被告在所有階段均須有辯護人,且死刑判決在所有審級中皆須經全體法官一致決通過。然而,此判決形成了一種矛盾且難以運作的妥協,一方面要保障面臨死刑判決的被告,或者死刑執行的受刑人正當程序與基本人權,另一方面卻又保留國家奪取公民生命的權力。
這份矛盾在今年(2025)年初的死刑執行上顯得表露無疑。年僅32歲的黃麟凱,於一月十六日遭死刑執行,這起執行甚至是在113憲判8出爐後短短三個月內發生。該次執行僅在數小時前臨時通知、缺乏適當審查,公然違背了憲法法庭要求「檢察總長應重新審查所有死刑定讞案件」的指示。而最核心的問題,為何唯獨黃麟凱被挑出來處決,至今法務部仍無法解釋。因此我們也能合理的提出質疑:這次的死刑執行除了是出於政治操作之外,別無他說。
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務部長為何仍簽署執行令?一種解釋可能是對憲法法庭判決的不滿。政治局勢的緊張程度急速升高,由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開始封殺被視為傾向廢死的大法官提名,並修正相關程序以限制憲法法庭作出判決。行政部門隨後下令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像是一種對於113憲判8的反動。2025年4月,法務部更修訂《執行死刑規則》,使得進行中的救濟不再能自行達到停止死刑執行的效果。自此之後,若欲暫緩執行,須再取得法院的特別裁定——而這分明是一項不必要、倒退且危險的修法,明顯違反國際最低標準。這些發展不僅使台灣在既定朝向廢除死刑的進程陷入停滯,也損害其國際聲譽。死刑在一個自稱奉行民主法治的國家中,毫無立足之地。支持死刑,在我們的角度來說,它就是等同支持酷刑。
同樣的政治考量,國民黨開始見獵心喜,進而提出新的的修法提案:在仍保留死刑的情況下,再新增「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之刑度。這種刑罰等同宣告一個人將在監獄中等死,沒有任何審查或重獲自由的可能。若一個國家同時存在「死刑」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將會形塑出「雙重死刑」的制度,賦予國家兩種剝奪人民性命的方式:一種是直接處決,另一種則是「監禁致死」。兩者皆剝奪希望、否定改過自新的可能,且在國際上普遍被視為殘忍、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刑罰。而根據國際經驗顯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問題重重。在美國,目前有超過56,000人正在服此刑,其中許多是年老或病弱者,使監獄成為實質上的療養院。台灣早已見識過絕望帶來的後果:2015年,有六名無期徒刑受刑人因不滿刑期過長、毫無重獲自由的希望而挾持人質抗議,最終自盡。那場悲劇正凸顯了改革的迫切性,而非推動更嚴厲的無期徒刑。
相對而言,歐洲與其他地區的國家則朝著完全相反的方向前進。歐洲人權法院已宣示,無期徒刑必須具備可減輕性,亦即提供實質審查假釋的機會。貝里斯、德國、義大利與辛巴威等國的憲法法院亦宣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違反人性尊嚴。雖然無期徒刑可為不定期,但必須保留教化、審查與重獲自由的可能;否則就等同另一種形式的死刑。若台灣確定要新增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刑罰,不僅將與國際標準脫節,更背離公平、人性與尊嚴等支持民主理想的核心價值。
然而,台灣並非沒有前路可循。世界各地曾堅持死刑制度的國家,都已證明改變是可能的。政策制定者、公民社會、律師、學者與一般民眾應攜手合作,建立一個能維護正義與人性尊嚴、而無須依賴不可逆刑罰的司法體系。台灣同樣擁有堅強且充滿活力的倡議社群,儘管面臨艱難的政治阻力,他們仍持續推動改革。
全球趨勢已十分明確:各國正同時遠離死刑與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因為人們逐漸認識到,正義不應建立在將希望全然剝奪的刑罰之上。若台灣也能跟進,將可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並展現出:正義既能保障社會安全,也能維護人性尊嚴、公平以及人類改變的潛能——進而鞏固台灣的民主,並提升其在全球社群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