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偕峯今年40多歲,司法官訓練所47期結業,輔大法律研究所畢,在雲林地檢署任職多年。本案起於2022年,魏偕峯對雲檢內一名美女書記官產生好感,開始透過贈禮、攀談等方式頻繁接近,甚至主動提出「一對一補習」,遭女方多次拒絕仍不收斂。
由於魏偕峯高調示愛,女書記官不堪其擾,透過配屬檢察官轉達魏男她全無交往意願,希望制止魏男,但魏男不為所動,認為只要堅持下去就能打動對方,因此持續追求行動,例如經常於上班打卡處「巧遇」,或突然出現在女方加班期間,甚至頻繁以LINE傳訊表白,內容包含「妳就像草莓一樣可愛」等語,讓女書記官壓力山大,也害怕加班,值晚班時不敢接聽辦公室內線電話,連到地檢署刷卡處打卡都感到畏懼。
更誇張的是,魏明知時任檢察長戴文亮已啟動調查,仍寫道歉信並附上小卡片寫下「I LOVE YOU」,使女方震驚不已。女書記官最終於去年2月提告,雲林地院判處魏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除了刑事判決,雲檢也成立性騷擾調查小組,認定其行為構成性騷擾與違反法官倫理,報請檢評會評鑑。魏男到案辯稱自己沒有戀愛經驗,可能口語或表達笨拙,讓女方產生誤會,他會檢討改進;但檢評會認為他行為早已逾越正常同事界線,影響女方工作與生活,嚴重損害檢察體系形象,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建議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今重判魏偕峯免除檢察官職務,改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由於魏偕峯事發後已先調至南投地檢署,職務法庭今也裁定南投地檢署需在收到本裁定翌日將魏男停職。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