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遠東航空35億!張綱維交保獲釋「7次違規」 二審重判15年
張綱維二審重判15年。鏡週刊

涉掏空遠東航空35億!張綱維交保獲釋「7次違規」 二審重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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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2:38:00

記者:

馮茵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掏空公司資產35億元,檢方依《證券交易法》起訴,一審重判14年,另有1年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5日宣判,維持14年徒刑,另有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在北院審理期間遭羈押近350天,直到2021年3月17日才經法官裁定以8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共1億元金額具保獲釋,並被要求定期到住居所轄區警局報到。然而,一審法院重判他15年後,為防止逃亡風險,裁准加裝電子監控設備。
不料,高院在今年4月初審理時發現,張綱維竟有7次違規紀錄,其中2次更出現在高雄塭仔頭漁港附近,引發法官疑慮。合議庭因此立即裁定拘提,在訊問後決定將他改為羈押、不准接見。
其後張多次聲請交保,除提出母親病重等理由,還找來一位「神秘成功女性」願提供財產擔保,但高院認為仍有逃亡、勾串之虞,始終未予放行,至今仍遭羈押。
張綱維涉入的掏空案起因於遠航過去因前董座崔湧等人發生弊端導致財務惡化,遠航向法院聲請重整獲准。檢方指控,張在此期間隱匿自身財力不足,卻以樺福集團的資金挹注遠航,冒稱以自有資金投資,藉此詐得重整人資格,掌控遠航經營權及資產處分權。
一審判決指出,張綱維實為遠航與樺福集團的實際負責人,為取得重整後利益,他不但向法院佯稱遠航獲利、已擺脫負債,還在遠航副董事長鄭晴文與會計陳建州配合下,虛報收入、隱匿向安泰銀行舉債的事實,使北院誤信重整成功。
此外,張綱維還將遠航資金轉往樺壹公司,涉嫌侵吞;並以樺福集團名下的爛尾樓轉賣給遠航,企圖沖銷樺福對遠航高達30億元債務。隨著遠航財務愈加惡化,張於2019年12月12日宣布停航,檢調全面介入偵辦。
法院審結後認定他犯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業務侵占、背信、偽造文書及違反《民用航空法》等多項罪名,一審去年9月將他判處14年徒刑,另有1年可易科罰金部分。高院審理後維持原判,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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