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街頭陳抗絕非常態 政府與企業要積極介入
10月15日因一名空服員抱病值勤,就醫後病逝,對於各航空公司不合理的請假和考核制度,空服員職業工會前往民航局抗議。攝影李智為

勞工街頭陳抗絕非常態 政府與企業要積極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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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06:40:00

攝影:

李智為

鐘志明/獨立記者、勞權部落客
近來台灣因供應鏈勞權議題所引發的爭議事件,已受到各方的矚目。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莊瑞雄先生,於2025年11月11日立法院質詢時指出,他認為這件事非同小可,不要小看,最壞的情況是,這麼大的企業營收少說直接掉5%,貨品卡在那邊2到3年,光是捷安特一家市值可能就蒸發新台幣30億元,影響整個供應鏈都被拖下去。
由上述莊委員的質詢內容可知,供應鏈勞權所衍生之問題,影響所及恐動搖國本。
無獨有偶,事件尚未落幕,日前又發生外籍移工街頭陳抗事件。國內知名醫療器材製造商泰博科技(4736),遭到自家移工工會指控,長期以違反勞動人權方式對待移工,並涉打壓工會。而此一指控,又為台灣侵犯移工勞權,增添一筆負面紀錄。
我國自1992年起引進外籍移工填補勞力缺口,早已成不可逆的現實。近年來,更由於少子化與老年化的問題日趨嚴重,百工百業仰賴移工的程度也日益加深。因此,如何在人權與管理之間尋求平衡,已是迫在眉睫的議題。

企業社會責任不應淪為只呼口號

由於過於先進的立法思維,容易產生曲高和寡的現象,不易取得社會共識。寄望透過立法保障往往緩不濟急,且只能收亡羊補牢之效,更落後於社會現況。因此,勞動人權的維護,不應只繫於政府的立法保護之上,更多的責任應來自於企業的實務管理與永續政策上的自覺與自醒。

以下四點提醒企業:

首先,應認清符合政府規範只是「低標」,一個具備永續經營願景的企業,應有高於「平均」,甚至朝「高標」努力的高度與氣度;其次,人權觀念應植根於「以人為本」的積極思維,而非僅以符合規範的消極心態以對,否則企業的內部計畫,永遠趕不上外部的環境變化;再者,企業應以正向、健康的心態正視工會的存在,以溝通取代打壓,透過專業及專責窗口的設立,保持溝通管道的暢通,方能化誤解與衝突於無形;最後,以過去的慘痛案例顯示,改善勞權的成本,永遠低於商譽損失,就如同上述莊立委質詢所言。
呼籲企業經營階層必須深思,沒有勞工的血汗付出,何來企業的亮麗獲利,企業若能適時、主動與勞工分享勞動成果,勞資關係自然和諧,必然能夠開創勞資雙贏的局面。

政府施政責任不應常在研議階段

呼應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於2025年11月11日立法院答詢時所說,他認同人權是國際貿易的一張門票,沒有達到人權的要求,台灣連要進到國際社會都很困難,何況是在國際社會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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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的核心在於不分本勞或外勞,每個勞工均應獲得資方的公平對待,免於強迫、剝削及打壓。攝影李智為

以下三點建議政府:

其一,經濟部應屏除過去循序漸進的消極作為,以指引方式鼓勵企業先自主遵循後立法的思維,對於當前情勢而言,已經緩不濟急,應儘快成立專案小積極以對。其二,勞動部應以更有效保護勞動人權的監理作為,協助遭受打壓之工會組織與勞工,免於遭受資方惡意報復之恐懼,並從重處份惡性打壓之違法行徑,藉以產生遏阻作用。其三,誠如卓院長所言,政府願意做全面性檢討,要求經濟部與勞動部就所有的勞動條件及勞動保障,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指引,讓大家可以共同遵守。那就請政府拿出魄力及執行力,盡速讓「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政策上路與國際接軌。
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尤其經濟部與勞動部,應確實執行與落實卓院長於答詢時所承諾之「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第二期」,尤其是企業實施人權盡職調查,確實要求生產者及供應鏈相關廠商,必須符合國際勞動人權標準的要求,儘早與國際接軌。

以人為本,早已成為國際勞權的普世價值

勞權的核心在於不分本勞或外勞,每個勞工均應獲得資方的公平對待,免於強迫、剝削及打壓。當我們關注外籍移工的勞權問題的同時,本土勞工的權益亦不應被漠視。台灣資方打壓工會成員的新聞時有所聞,近年來工會陳抗訴求,有不少是工會成員遭受資方的不當侵擾,例如…
台灣身為全球價值供應鏈的一份子,維護勞權自然責無旁貸,豈能自絕於國際勞權潮流之外。故,政府更應強化實質面對於企業之支持,諸如協助企業降低與解決移工來源國,因原始制度缺陷所造成的隱含風險,以及在面臨國際接軌過程中,來自於國際品牌的低價轉嫁風險等等,這些都必須仰賴政府出面,透過國際談判管道協助企業解決,也是執政者責無旁貸,必須一肩扛起的重責大任。
有道是「當家方知鹽米貴,出門才曉路難行」,不論是哪一個政黨執政,台灣國際處境艱困是不爭的事實。既然執政就必須坦然且勇於面對,研擬因應對策,帶領企業邁向國際,才不負國人所託,否則何必要政黨輪替,不就是為了選賢與能嗎?呼籲政府相關部門,若是因行政怠惰而未能善盡國家保護勞動人權,那就必須要有為國家整體產業所面臨的衝擊與嚴重後果,負起政治責任的心理準備。
街頭陳抗活動絕非常態,也非員工所樂見,若非投訴無門,誰願拋頭露臉出此下策。政府應積極介入勞權爭議,並展現執法的決心與成效。而業者也必須在追求獲利的同時,也應兼顧勞權的維護。否則當台灣的勞權保障只剩街頭陳抗一途,屆時台灣的價值供應鏈地位,恐也早已危在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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