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為確保國民皆能獲得一定生活品質及公共服務,朝「垂直事權能夠劃分、水平財源能夠均衡」方向檢討,透過財劃法再次修法,制定更為合理完善分配機制,讓中央、地方人民達成三贏。
財政部指出,院版《財劃法》有5大特點,第一,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計畫型補助3項合計除不低於今年,且整體共將挹注地方1兆2002億元,再創歷史新高;第二,擴大統籌稅款,錢權合理回歸地方,因統籌稅款大幅增加,一般性補助款無須再編列增裕財源,其中1080億元將改回歸地方自辦事項;第三,優先彌補基本財政差額,一般性補助款全設算;第四,22市縣公式一致,解決直轄市跟縣市長年以來誰先分後分的問題;第五,維持計畫型補助款整體規模,地方建設不中斷。
卓榮泰表示,過去25年來,不論是哪一個政黨執政,行政院在任何一個執政黨組織底下,曾經有5次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但歷年來意見分歧,無法取得共識,所以五次的嘗試性修法,最後都無疾而終。他提及,從前總統蔡英文到總統賴清德,這過去的幾年當中,中央執政以來,透過統籌分配稅款跟補助款,挹注地方的金額年年升高。
他指出,今年114年已經達到1兆113億元,也是史上最高,經過各種補助款挹注後,地方的財政也由盈轉,由虧轉盈,由負轉正。比起110年度各地方的財政的賸餘是短絀598億,但到了113年度,是轉成賸餘818億,地方的財政是逐漸好轉當中,因此地方事實上沒有急迫的財政缺口。
卓榮泰表示,這一次的修正,財政部一年當中與地方進行6次各種形式會商,盡可能取得最大共識。他強調,行政院版是針對問題對症下藥,可以針對各界問題解決,但立法院再修版逕付二讀,沒有討論匆匆忙忙通過,依照此版本會有三個問題。
卓榮泰說,第一,讓明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從原本的舉債3000億,再多舉債2600億,達到5600億的舉債規模,這完全超出違反了《公債法》第5條15%上限的規定。他表示,若是照再修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來編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那就是一部違反法律的總預算,行政院編不來,也編不得,我們無法做到。」
卓榮泰續指,第二個問題,中央負擔了很多的福國利民的政策,但是經費若是中央自己來調整,自己刪減,那到底哪一樣是可以刪減或調整,若是不違背舉債上限15%的公債法規定,行政院就要自己砍掉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國防預算可以砍嗎?科技發展的預算可以砍嗎?外交預算可以砍嗎?AI新世代建設的預算可以砍嗎?」
卓榮泰也說,第三個問題,中央會因此失去了很多的災變應變的能力。他提及今年所發生這麼多的災害,完全交給地方來執行,國人會看得到效益嗎?國人會相信這個結果嗎?所以中央需要財政調節能力,可是當財劃法大幅消減中央財政之後,若再有災害發生的時候,中央就完全失去這樣的能力。那地方政府可以單獨承擔這樣的工作嗎?
卓榮泰提及政院版《財劃法》有五原則,第一,首重國家均衡改善過去重北輕南,城鄉差距,行政院適度檢討中央對地方權責,國防外交科技等方面要有足夠資源,讓他能夠對各縣市 設定基本財政需要,地方能自主性,常態的地方事項,這是院版特別的設定。
第二,讓中央地方全權分配合裡,在兼顧中央施政的量能的情況底下,增加了所說的1871億的地方自主財源,也保障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加一般性補助加計畫性補助,這幾項加起來不會低於114年獲配的總額度。統籌分配稅款跟一般性加起來不會低於今年,就是在未來依照院版就不會比今年來得低。
第三,城鄉差距更公平,不再有強弱高低,針對不同縣市特性,做了不同指標加權,同時對離島做了兩倍的加權,更容易達到城鄉公平。
第四,達到地方自治更強化,將四權回歸給地方政府,也給足夠確保經費使用產生效能。
第五,藉此提升中央地方的夥伴關係,在一般型補助裡面,教育、社福、基本設施,我們會完全補助給地方。計畫型補助,重大的建設,包括軌道、包括各種跨年度跨縣市重大的這個政策,我們用一般型,計畫型補助恢復過來,讓各個地方它能夠發展更多的特色,也能夠依照城市去做更多的建設需求。
卓榮泰提及,今天剛好是賴總統上任1年6個月,立法院再修《財劃法》造成中央政府變成違法,地方多分的錢卻不分擔責任,會讓國家發展受到影響,影響最大是全國國民,「地方有事就是中央有事,中央哪一件不是全力協助」,若持續執行會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劫貧濟富。
卓榮泰強調,這次行政院通過《財劃法》,可以取得的最大共識版本,希望立法院不要一意孤行,能夠審慎看待,將用最快速度送進立法院審議,「當國家被迫坐上財政失速列車,這部列車難以掌控,那是一場財政土石流,會釀成巨大災害。」他說,行政院要建起中央地方夥伴關係,協商未到根本絕望,但是要逼行政院違憲違法法律,行政院做不到,國人也不容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