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廟會計兼廟祝提告討薪73萬 法官認證「無償奉獻神明」判免了
土地公廟會計兼廟祝提告討薪73萬,法官認證「無償奉獻神明」判免付。翻攝廟方臉書

土地公廟會計兼廟祝提告討薪73萬 法官認證「無償奉獻神明」判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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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2:22:00

記者:

王吟芳

在高雄市大寮區前庄福德宮擔任會計的蔡姓男子今年初提告,指控廟方壓榨勞工,表示自己多年來擔任會計,偶爾兼任廟祝,薪資卻不固定發放,甚至還曾連續三個月沒領到錢,不符勞基法規定,向廟方求償73萬餘元薪資差額及退休金。但法院審理後採信廟方說法,認為蔡男是到廟裡做志工,免打卡上下班愛來就來,雙方並無僱傭關係,判廟方免賠。可上訴。
這起「神明帳房」討薪記,起於蔡男提告聲稱他從2018年起擔任廟方會計,更自2020年開始領取固定報酬,卻慘遭壓榨,包括2020年前3個月零收入,4月至隔年12月才月領1萬2千元,2022年後更慘,月薪僅剩5千元,均遠低於基本工資。
蔡男說,中間他還一度必須「校長兼撞鐘」,在廟祝空缺期間兼任開廟門、清潔等廟祝工作,卻沒領到本應發給廟祝的年終獎金,退休金也被廟方「忘光光」。
廟方則喊冤反駁,表示與蔡男間並無僱傭關係,強調台灣宮廟文化中,廟內職務多由信徒出於對神明的奉獻「無償」擔任。
廟方指出,蔡男原本就是無償幫廟方記帳,2020年4月間因開始廟宇重建工程,導致蔡男工作量增加,廟方出於好意才從4月起至隔年12月每月發給12000元津貼,後來改為每月5000元報酬。並強調,雙方並無上下從屬關係,蔡男亦無所謂上下班時間,只是偶爾收錢記帳而已。
廟方陳姓總幹事出庭作證時更爆料,蔡男工作彈性超高,「不用打卡、不用請假,愛來就來愛走就走」,廟裡也沒有他專屬的辦公桌椅,就是一個來去自如的志工。
法官調查後認為,蔡男在2014年至2018年間確實是無償服務,2020年後雖領取報酬,但工作時間完全自由,沒人管他何時上下班,做錯事也不會被扣錢,從經濟、人格及組織三大從屬性質審視,蔡男與廟方均無一般僱傭契約具備的要件,認定屬委任性質,判決廟方免賠償薪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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