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小王上摩鐵翻滾!人夫求償100萬敗訴 南院法官萬字文:配偶權是封建遺毒
人妻與小王頻上摩鐵偷情,人夫怒告求償100萬遭法官駁回。示意圖。圖片來源Canva 

妻與小王上摩鐵翻滾!人夫求償100萬敗訴 南院法官萬字文:配偶權是封建遺毒

台南一名人夫控告妻子出軌,不僅直擊妻子進出汽車旅館,還在通訊軟體發現妻子與小王互稱「老公老婆」,甚至有體內射精、私密影像等親密對話,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這樁看似證據確鑿的「抓姦」官司,卻在台南地院踢到鐵板。台南地院法官盧亨龍在判決中直指我國法律並無「配偶權」概念,直指這類求償是「封建遺毒」,判決人夫敗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妻子於2021年結婚。人夫主張,妻子於2025年1月間謊稱要回高雄住處,手機定位卻出現在台南「晶綻花園汽車商務旅館」,且事後妻子也向父母承認與他人前往旅館。
人夫更進一步蒐集證據,發現妻子與小王不僅互稱「老公老婆」,對話內容更提及「接吻、體內射精、一起裸睡」及拍攝私密影像等親密行為。人夫悲憤表示,妻子與小王在婚姻存續期間合意性交且未避孕,讓他承受血緣混亂的風險與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依侵權行為向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這場原本被認為勝券在握的官司,卻在台南地院踢到大鐵板。法官盧亨龍在判決中花了上萬字「說教」,認為《民法》根本沒規定「配偶權」。他犀利指出,將配偶對性的排他、獨占視為權利,是根源於古代封建皇權時代將人「物化」的觀念。

判決引哲學家思想 直指慰撫金是婚姻毒藥

盧亨龍認為,婚姻是自由個體締結的契約,但個體的性自主權受基本權保障,不應因婚姻而變成人方的客體,受他方獨占或使用。他更犀利指出,若容許「配偶權」概念,將導致國家公權力透過金錢賠償(慰撫金)來評價人民的婚姻是否圓滿,這不僅是對人格尊嚴的貶低,更是「婚姻本身的殺手」。
盧法官更引用康德、漢娜鄂蘭等大哲學家的思想,狠酸目前司法實務愛用的「慰撫金」制度,簡直是追求圓滿婚姻的「毒鴆虐藥」,甚至可能反過來摧毀婚姻。他認為,婚姻是自由個體締結的契約,個人的「性自主權」受基本權保障,不應因為結婚就變成人方的客體或私產。

法官認台灣仍處思想荒漠 盼成個體覺醒起點

盧亨龍法官在判決結尾更是金句頻發,感嘆台灣雖然外觀是文明國家,但自由主義的思想根基仍然薄弱,甚至還處於「幽冥之際」或「思想荒漠」。他認為,當人民還沒意識到「由國家以金錢評價感情」是一種羞辱時,主體意識就尚未覺醒。
對於這項顛覆傳統認知的判決,盧法官直言自己「骨頭夠硬」,不願向主流通說妥協,更希望此判決能成為台灣個體覺醒的起點。最終,人夫在握滿「出軌鐵證」的情況下,一毛錢也沒拿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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