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長在社群發文指出,近年短影音與直播盛行後,校園、補習班、公園及捷運站出口等地,逐漸成為未經同意拍攝與直播的灰色地帶。支持提高警覺的民眾認為,未成年人影像遭長時間蒐集、上傳甚至直播,可能形成無法控制的數位足跡;但也有網友認為,若僅是在公共場所拍攝,未有具體違法事證前,不宜過度臆測拍攝者動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與獵巫。
去年有女子在台北市某國小外側直播校園周邊環境,畫面拍到學童上下學情形,事件曝光後掀起熱議,網友點出,這個事件並非個案,也有其他人分享在其他學校甚至公園等地,發現有人以手機、穩定器或專業攝影器材長時間拍攝校園周邊環境及孩童活動情形。部分民眾因感到可疑而向校方或警方反映,警方建議,若發現異常情況,可即時撥打110報警調查並留下查驗紀錄。
對於相關法律問題,律師王俊椉表示,公共場所並不代表完全沒有合理的隱私期待,若在公共空間無故攝錄他人面貌,可能涉及肖像權侵害。尤其拍攝內容若包含可直接或間接辨識個人身分的資訊,例如學校名稱、學號、姓名或其他可連結特定個人的資料,則可能衍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疑慮。
王俊椉指出,即使車牌屬於相對公開資訊,若影像中同時拍攝車主或其他可辨識個人身分的資訊,仍可能構成個資蒐集與利用問題,至於肖像權部分,只要涉及製作、公開或散布個人影像,都有侵權風險,當事人除可要求下架相關內容外,若造成名譽受損或精神痛苦,也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及精神慰撫金。
王俊椉提醒,對於可疑拍攝行為應提高警覺,但若懷疑涉及不法,也應優先報警由執法人員介入調查,避免在事實未明前自行認定拍攝者身分或動機,尤其未經查證,就在網路貼文公開他人清晰影像、指控特定人士從事犯罪或不法活動,發文者本身也可能面臨侵害名譽權、肖像權或相關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