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
2026/09/01 12:35:00
夫妻共同生活的私人空間,到底該如何維持與原生家庭的界線?近日一名住在新北中和的人夫抱怨,表示日前岳父、岳母至中和環球購物中心逛街累了,竟在「完全沒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直接拿鑰匙開門闖入他和妻子家休息。事後,他才驚覺妻子私下多打了一副備用鑰匙給岳父母,讓他深感不被尊重,兩人在家中爆發激烈爭執。對此,網友一面倒力挺人夫,認為妻子沒和原PO事先告知或討論相當不尊重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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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1:30:00
醫美診間監視器爭議持續延燒,鏡頭該不該存在,也成為外界討論焦點。然而,從商場、車站到行車紀錄器,影像紀錄早已存在日常生活各個角落,為何進入醫療場域後,界線變得更加複雜?專家指出,影像是否合法、合理,不能只從「有沒有拍」判斷,真正需要檢視的還包括裝設目的、拍攝場域、範圍與後續用途,若一概而論,反而可能模糊安全管理與不當行為之間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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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4:56:00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黃姓調查專員與許姓妻子居住在北市大安區一處華厦6樓,他們不滿7樓薛姓住戶發出腳步聲、洗衣機深夜運轉、開關門等聲響,竟在自家天花板裝設集音器,進行全天候錄音,連鄰居對話都錄得一清二楚,薛男發現後憤而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姓夫妻的手段已經嚴重影響隱私權並違反比例原則,駁回上訴,判黃男需賠償2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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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46:00
桃園市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行為有異,懷疑其在名下度假屋與「小王」幽會,竟靈機一動利用掃地機器人內建的錄影功能遠端監控,果然錄下妻子全裸在陌生男子面前走動的震撼畫面。雖然人夫憑此證據告贏民事官司獲賠50萬元,但妻子隨即反擊控告其妨害隱私。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隱私權位階優於配偶權」,近日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該名人夫有期徒刑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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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06:06:00
台南一名林姓工程師為了拿到前妻跟其他男子的曖昧對話,以利告贏侵害配偶權官司,他竟在離婚後8個月,趁前妻到台南東區探視子女時,私自輸入密碼解鎖對方手機,讀取並翻拍LINE對話紀錄作為民事訴訟證據。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設備電磁紀錄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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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4:05:00
新竹一名林姓人妻懷疑丈夫與鄭姓女子同居,竟找來徵信社組成7人「抓姦大軍」,半夜砸毀大門電子鎖硬闖,徵信社員工更趁機摸進浴室,「順走」鄭女使用過的衛生紙,企圖找到男方小蝌蚪的屍體當證據。新竹地院近日判決出爐,法官認定林女與徵信社員工集體侵犯居住安寧與隱私權,手段惡劣且犯後態度不佳,判決林女等人應連帶賠償鄭女31萬5600元,並須歸還那坨「原味衛生紙」。

國際
2026/08/10 10:09:00
美國近年大規模部署車牌辨識攝影機,其中監控科技新創公司「Flock」短短幾年間更已在全美安裝超過10萬支車牌辨識攝影機,美其名曰為讓警方、社區居民協會及企業使用相關設備追蹤車輛、調查犯罪案件。不過,隨著越來越多民眾質疑Flock可能會讓政府等相關單位更方便監控自身行蹤,「反Flock草根運動」也逐漸成形,甚至還有民眾選擇直接破壞攝影機保安心。

即時
2026/07/11 17:54:00
擔心兒子洗澡「洗太久」!一名父親近日發文表示,國二兒子經常在洗澡的時候「DIY」,也讓洗澡時間變得越來越長,甚至房內垃圾桶也堆滿用過的衛生紙,因此他除了相當擔心是否會影響兒子學習狀況,也苦惱如何溝通,未料貼文曝光後意外引發兩極熱議。

即時
2026/06/26 16:17:00
愛爾麗醫美偷拍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市衛生局今(26)日針對涉案的崇德愛爾麗診所祭出重罰,依《醫療法》裁處50萬元罰鍰,並命自7月15日起停業6個月。衛生局指出,檢方已查明診所涉嫌在診間裝設偽裝成偵煙器的隱藏式監視器,長期偷拍民眾更衣及裸露身體等非公開畫面,嚴重侵害病患隱私及醫病信任,因此依法從重裁處,市府也要求診所於停業前完成退費及醫療銜接等作業,若未依規定辦理將持續依法裁罰,同時啟動跨局處及消保官聯合稽查,全面強化醫療院所隱私維護,保障民眾安心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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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2:55:00
國內醫美龍頭「愛爾麗」集團驚爆集體偷拍醜聞,新北地檢署今(25)日偵結,針對實質負責人常如山等 7 人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罕見地用詞嚴厲,痛批該集團自詡為「安心醫美」的良心企業,私下卻利用消費者的信任,行集體監控偷拍之實,對社會大眾的基本信任造成「毀滅性打擊」,建請法院對首謀常如山重判有期徒刑 14 年以上。

即時
2026/06/23 10:01:00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受託深夜到正妹房間幫忙打蟑螂,不料他除蟲不專心,眼睛瞄到正妹放在床上的小褲褲,心生歹念拿起手機偷拍,事後拿著照片向友人炫耀「她是不是在色誘我?」曾姓正妹得知後崩潰提訴。台南地院近日做出二審判決,雖然認定林男侵害隱私權事實明確,但考量其收入與侵害程度,將賠償金額由原審的12萬元減至8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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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1:07:00
彰化一名男子因為懷疑妻子外遇,竟趁孩子使用妻子平板時偷拍其對話及社交紀錄,還把偷拍畫面作為提告配偶權訴訟證據。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侵害妻子隱私權,最終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其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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