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信今指出,相關規範目前法律早已有明文,姜至剛卻仍宣稱要修法,才能強化自主檢驗及納入突襲抽查,這些都是藉口,也是遁逃之詞。政府應先公開主管機關過去主動稽查多少次,向國人交代到底有沒有依法執法,而不是出事後才以修法推卸行政責任。
陳以信批評,此次事件中完全看不到食安辦的角色。許輔人在哪裡、責任在哪裡?食安辦不能在重大食安風暴中躲在後面,更應說明食安基金準備如何運用,是否應拿出來協助消費者求償。
陳以信表示,今年度初食安基金仍有10.78億元餘額,加上此次相關罰金,規模可能達12億元。食安辦應結合食安基金與消保團體,協助國內業者及消費者求償,政府不能只要求業者配合,卻不處理受害者面臨的求償問題。
陳以信指出,衛福部長石崇良一方面表示中聯油脂自行檢驗結果不可信,另一方面政府又準備公布重新上架原則,凸顯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社會信任破產。重新上架是否會讓消費者陷入「買也不是、不買也不是」的恐慌,政府必須嚴謹面對,不能把食安風險再交由人民承擔。
陳以信並引用前健保署署長、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講座教授李伯璋的投書內容表示,「在事件爆發初期,政府應先用專案預算、食安基金或其他法定機制墊付,再依法向責任業者追償,這才符合風險治理的基本邏輯」。業者應負產品責任,公部門則必須負起行政責任,成為責任界定者、資料管理者、民眾服務提供者及後續求償執行者。
陳以信要求許輔不要再躲,主管機關應公開主動稽查紀錄,石崇良也應下台負責,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總統賴清德則應向國人道歉。他重申,2014年油品事件中,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曾要求民眾對問題產品「不買、不吃、不用」,並主張「食安就是國安」,要求中央站出來負責;如今身為總統,不應換了位置就換腦袋,應依照自己過去的標準召開國安會議。
談及台灣食安品管制度,前行政院食安辦主任康照洲則表示,此次事件凸顯食安三級品管制度已經鬆動。第一級為業者自主檢驗,第二級為業者委託第三方稽查或檢驗,第三級則由地方、中央及行政院食安辦把關;但此次幾乎看不到中央不定期稽查,以及食安辦主導的跨部會聯合稽查,顯示管理已經鬆懈。
康照洲指出,油品、水、蛋等民生物資牽一髮動全身,一旦出問題,將影響大量食品製造及民眾生活,甚至可能上升為國安問題。食安辦不能等事件發生後才被動協調,而應主動辨識高風險產品,整合相關部會進行聯合稽查。
康照洲表示,問題產品是否下架,不能只以稀釋後健康風險可能較低作為判斷,還必須兼顧消費者保護及民眾知的權利。源頭產品不合格,就不應繼續加工製造,政府也應檢討消費者保護機制及《食安法》相關規範。
對於事件發生後,政府立即宣稱要修法,前衛福部國健署署長邱淑媞則直指,彷彿問題出在法令不足,但現行《食安法》早已規定,業者必須針對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進行自主檢驗,主管機關也可以調整檢驗項目及週期,根本不必等待修法。
邱淑媞指出,產品只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業者就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及販售,並辦理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也早已具有進場查核及抽驗權限。因此,所謂「突襲抽查需要修法」毫無依據,真正問題是政府有法不用。
邱淑媞表示,受害者不只有消費者,也包括早餐店、小吃店等下游業者。政府應立即動用食安基金,結合消保團體提供法律協助,而不是「沒有超前下架,只有超前卸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