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除薇害發言人阿美表示,7月1日上午罷團在民權吉林路口的指標性建築物外掛上1面看板,結果同天下午4點多就被檢舉,隔天7月2日屋主就接到市府發函要求10日內要自行拆除。阿美質疑,但7月1日早上9點43分,罷團就針對王鴻薇2處違規看板提出檢舉,明明雙方檢舉事由相同,但行政效率卻差很多,讓罷團覺得非常不公平。
日前在Threads上分享有民眾遭王鴻薇嗆「無恥」遭提告的山除薇害志工Maple分享,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讓他很珍惜現在的司法,這次大罷免不是他跟王鴻薇的戰爭,罷免只是人民想維持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但國民黨立委卻不斷迫害民主,要人民對他們戒慎恐懼,甚至用查水表、違法使用民政系統的方式,公開攻擊罷團是邊緣人、福壽螺,只因為大家意見不同就用公權力破壞民主,國民黨立委這樣不講道理非常像幫派,出來罷免就是不希望這樣的迫害持續發生。
山除薇害陸戰隊長卡羅,王鴻薇罵民眾無恥就被提告,她也想問王鴻薇,當初中配亞亞說要武統台灣的時候,王鴻薇說這是言論自由,當真正中華民國公民把聽到的事情發到社群,卻不覺得這是言論自由,「我身為一個中華民國公民完全沒辦法接受這種雙標」,呼籲大家去思考王鴻薇是否真的適任立法委員。
律師黃思維表示,國民黨亂告的起源就是王鴻薇,偵查機關其實對於大立委的提告都是戒慎恐懼,一個誹謗的案件,警方為了慎重起見,還傳喚多名證人,掛看板吊車司機、廣告公司老闆、吊車司機老闆都要來當證人,大家在警局做完筆錄後,再坐警車到地檢署複訊,這都是誹謗案件很少見的情況,王鴻薇把司法當作對付公民團體的武器,這種在國外很常見叫做報復性誹謗訴訟,建議台灣地檢署對於反公眾參與的濫訴應該採取快速不起訴處分程序,沒有必要就不要傳喚被告,以免淪為成為被罷立委的恐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