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所爆發地下情 綠帽夫看手機驚覺遭主管背叛
判決指出,人夫與人妻於2024年9月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兩人原本在嘉義同一家營造公司任職,生活看似平穩。不料,身為兩人直屬主管的小王,明明清楚知道二人為合法夫妻,卻暗中與人妻過從甚密。
2026年2月中旬,人夫查看妻子手機時,赫然揭發這起辦公室婚外情。對話截圖顯示,人妻曾向小王感嘆:「去墾丁的時候我很開心」、「從墾丁回來的時候就在想,好想一直一直跟你在一起」,並熱絡討論新家裝潢「想跟你一起的樣子」。
小王則熱烈回應「愛妳」及多個愛心貼圖,兩人還頻繁約定「晚上可以去你那裡嗎」、「寶寶,洗澡開趴」等親密暗語。甚至連公司同仁與工務所人員也早已察覺兩人下班後舉止異常。婚姻破裂後,人妻主動提出離婚,兩人於同年3月簽署離婚協議,人夫則因不堪精神折磨,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
小王主管辯稱僅公事往來 指「洗澡開趴」非性行為
面對人夫的沉痛指控,被告小王透過律師辯稱,自己與人妻僅有公事上的業務往來,絕無生活上的私下交情。他聲稱,僅是偶爾聽聞人妻訴苦稱與丈夫在子女教育理念不合、沉迷遊戲及積欠貸款,且對方早在公開場合提及離婚打算,自己從未鼓吹或給予任何建議。
對於墾丁之旅與裝潢對話,小王澄清自己並未與人妻同遊墾丁,新家裝潢對話僅是針對設計風格進行討論。至於「晚上去你那裡」是指人妻前往嘉義市區上課,而「洗澡開趴」更非指發生性行為,當時人妻實則在家中煮湯。小王強調,人夫未能提出兩人發生性行為或同居的具體實據,求償150萬元顯然過高。
法官認定逾越分際破壞婚姻 裁定賠償20萬元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原告雖無法提出小王與人妻發生性行為的直接證據,但從LINE對話中互稱「寶寶」、狂發愛心貼圖、同遊墾丁、夜晚造訪及親密用語等證據來看,被告與人妻間關係極為親密,顯已遠遠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及職場同僚的正常往來範疇。
法官強調,小王身為主管卻破壞下屬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人夫留職停薪前月薪約6萬元、獨自撫養幼子,以及小王具碩士學歷、從事營造工程月收入約6萬元等雙方經濟狀況與社經地位,裁定小王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