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調查,今年3月6日洪男夥同吳姓小弟等人,將陳男約到臥龍街住處附近的便利商店,當街拳打腳踢臉部與腹部,並強迫他簽下借據與本票,且自3月至6月間,不間斷派小弟駐守在陳男家外催討,放鞭炮、張貼傳單、撒冥紙。
6月4日,洪男人馬又在大安區通化街當街攔下陳姊車輛,姊姊嚇得急報警,大安分局警員趕抵現場才將人驅離;6月14日,洪男甚至率人跑到南投堵陳男小孩,直到陳男姊姊電話承諾「會處理債務」才放人。
刑事局偵四大隊偵一隊與大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全案報請北檢指揮,6月25日、7月24日兩度行動共拘提8人,查扣手機、本票、刀械、毒品及討債傳單等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傷害等罪移送法辦。
值得注意的是,洪男的吳姓小弟因槍砲案遭判刑7年,逃亡多時,特勤人員上門查緝時,吳男父親為助兒子逃跑,在家中一度與除暴特勤隊爆發衝突,但最後仍被壓制。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讓洪男10萬元交保,但他喊窮稱「拿不出錢」,最終降為5萬元交保,其餘共犯則分別以1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