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奔流新聞等陸媒報導,這起事件要回顧到2016年,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吳台鎮一名崔姓男子認識了鎮上的一位離婚女子,然而已婚的崔男竟與對方發生婚外情。不料,這名小三後來卻以「懷上崔男的孩子」為由討要說法,更一度鬧到崔男職場;飽受其擾的崔男最終在2017年4月賠償小三9萬元人民幣(約39.1萬元新台幣)。
不過,小三收到賠償金後並未消停,隨後在2017年6月3日上午與崔男的正宮楊姓女子在街上發生爭吵,更逼得崔男的母親、2個妹妹來到該處理論,原本只是口頭爭執,結果雙方情緒越發激動,最終崔男的2個妹妹更衝上前與該女子撕扯,導致對方下身、衣服都被拉掉,也氣得小三將幾人一紙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崔男的2個妹妹使用暴力屬實,更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惡劣,認定2人行為構成侮辱罪,判處崔大妹妹有期徒刑10個月,崔小妹妹管制2年。不過,根據崔大妹妹的說法,當時小三因為拉扯之中倒地後,嫂子楊女也在對方臉上打了幾下,因此楊女後續也因毆打他人被警方行政處罰,罰款500元人民幣(約2176元新台幣),拘留15天。
就在楊女士一家以為此事終於了結,沒想到時隔8年,楊女和崔男其中一位妹妹又在今(2025)年10月25日再次被河南鄲城警方以涉犯強制猥褻、侮辱罪逮捕,目前正在取保候審。對此,崔大妹妹受訪時無奈表示:「整個事件中嫂子是最大的受害者,哥哥的錯導致家庭變故已經痛苦不堪,其間又多次受到女子的騷擾和謾罵。」
對此,就有律師發聲指出,楊女最初是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針對的只是其輕微暴力行為,但已透過行政拘留作出處分,然而警方卻又以同一行為,而且還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再次逮捕楊女,就違背了「一事不再罰」的核心精神,違背了「禁止雙重危險」原則,司法機關的處理明顯不當。
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紛紛不解為何是配偶權遭侵犯的正宮楊女會被二度逮捕:「如果法律不出手懲治婚內出軌者和小三,就是變相的鼓勵這種道德敗壞的行為」、「所以男人完美隱身」、「打男的啊,打男的頂多是家暴吧,打陌生人一定被抓」、「所以結婚率低是有原因的,鼓勵個屁」、「這是在鼓勵做小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