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陳男與妻子婚後育有二子,婚姻關係穩定長達30餘年。豈料2022年11月間,陳男卻於張女香閨中猝逝,當場被發現下體裸露、身旁遺有多顆壯陽藥;法醫相驗,確認陳男係於行房過程中心肌梗塞,送醫不治。
當原配仍沉浸在丈夫外遇且馬上風猝死的哀傷中,2023年3月,張姓「小三」以兩名未成年子女代理人身分,提起家事訴訟確認與陳男之間存在親子關係。經法院審理,確認兩名子女確為陳男之親生骨肉。
陳妻得知後悲憤難平,憤而對張女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其長年介入婚姻,嚴重侵害其身心,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一審審理期間,張女坦承自2017年起與陳男發展不倫關係,幾乎每日凌晨陳男皆至其住所留宿,兩人交往期間曾多次發生性關係,並育有二子。法院考量雙方社經地位及損害情節,判張女賠償50萬元。
陳妻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張女與陳男實際交往期間長達8至9年,對元配造成重大精神痛苦,慰撫金應提高至70萬元,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