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在上週五付委審查,打算把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的國會助理經費,改由立委自行支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說這是「進步的法案」;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隨後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33條及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付委審查,國會助理工會對於任何可能弱化公費助理制度機制等修法方向,嚴正表達反對立場,呼籲朝野立委三思而後行。」向來以聯誼性質為主的國會助理工會罕見發聲明與藍營立委對幹,連同屬藍營的助理圈也都炸鍋。提案與連署立委爆衝,拿出無法無天的法律修正案,這些立委已經完全失控,幾近無恥至極。
代議政治是不得已的選擇,公共政策不可能逐一詢問每一個人民的意見,直接民主幾乎不可能。因此設計投票制度,由人民投票選出代議士,組成國會或地方議會,幫所有人民制定法案、監督公共政策與審查政府的預算。
先看代議政治的理論面,大致分為反映說與委任說。前者,代議士只反映民意,不應該違背民意行使立法權,後者,代議士得到授權,可以自行判斷,制定出符合人民需要的法案與政策。很悲觀地,這只是應然面,實然面完全不是如此。有些立委的確有著理想性,但許多立委的行為都是自私自利,民意並不是首要考量,他們首要思考都是自己的從政利益,到底能不能連任?是否有足夠的金錢可以維持運作?可否維持正向的人設,以博取好的政治聲望?
國會助理是幕後幫手,立委的行程通常被生張熟魏所塞滿,鮮少有立委可以專心問政,他們只能找行程的空檔惡補問政資料。從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以來有幾波國會改革,包括:席次、單一選區兩票制、黨團協商制度、國會內規、立委職權、委員會的數目與組成等,其中,國會助理制度的改革,比較不受人注意,但影響重大。畢竟立委有時候只是演員,拿著幕僚準備的腳本,站在質詢台或攝影機前演出,也有立委是自帶腳本的厲害角色,幕僚負責協助準備舞台,好讓老闆可以盡情演出。
「橘逾淮為枳」,很多西方民主的規則,一到台灣都變成四不像的笑話,憲法是,遊說法也是,國會制度更是。就以國會助理制度來說,這筆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當然是納稅人的錢)的法源制定在《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
那立法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公費助理」這四個字。因為研究法案很難吸引選票,只有跑攤、選民服務、婚喪喜慶露臉,才會有選票,那就乾脆立法進行規範必須要有公費助理。再加上,從早期「黨外」立委自聘助理,後來爭取到立法院補助來聘用助理,直到現行立法委員得置公費助理的法律規定,一是為了制衡與監督之需,二是要切斷立法委員與外界不當利益輸送與糾葛(例如由企業或金主出資聘用的自聘助理)。其中,的確有極少數立委會自掏腰包,聘請助理來協助問政、研究法案或選民服務。總之,立法明定以「公費」來聘任,唯一的理由就是要精進立法品質,讓擁有專業能力的助理們,協助立委來執行立法權、預算審查權或監督行政權。
贊成陳玉珍此項修法的立委們拿出立法院法制局今年3月的「各國國會公費助理之比較研究」報告,許多國家是由國會編列預算,再由國會議員自行聘用,以保持其用人彈性,以便找到協助問政的幕僚人才。事實上,就實際運作來看,現況就是如此。現行的立委助理就是由委員聘用,只需提報名單給立法院人事處,就以公費來支應其薪資與勞健保等依法律應支出的部分:亦即,只要在法律規定與法定限額內,立委要聘用幾位助理?給多少薪資(當然也要符合勞基法最低工資)?早就完全由立委自行決定,差別就是,若改為「由立法院撥予立法委員統籌運用」,用意就是想要迴避薪資、聘用條件、人數的上下限規定。
那為什麼這些立委還要修法?就是想把不肖立委們自行發明的「大水庫」予以合法化,或者,不肖立委們想透過此「統籌運用」的方式,讓這筆錢中飽私囊,乃至變成公然洗錢的途徑。
看著這筆每個月總額高達50萬的助理費,許多精明的立委們早就想出類似「大水庫」的作法,那就是把立法院每年編列一定數額的助理費與辦公事務預算,視為是立委可以自行運用的經費。因此,有些立委只聘請少數真的在研究法案、政策,寫質詢稿、新聞稿的助理(曾經有少數立委甚至連一位法案助理都沒有),其他名額就用來聘請其他助理,工作就是協助跑攤、選民服務、出席露臉、到喜宴祝賀、到喪家捻香等。此舉也致使國會辦公室及地方服務處公費助理的數量配置常有「重地方而輕國會」之現象,長期而言,對國會監督國政的量能,早就造成負面的影響。
更有甚者,乾脆找親朋好友當人頭來領錢,享有勞健保之餘,再把薪資拿回給立委,就形同幫立委加薪;有良心的立委拿來補貼其他支出,沒有良心的立委就直接中飽私囊。這也就是為什麼幾位不同黨派立委遭到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判刑的原因。
更惡劣的是,根據這項修法相關經費還可以「免檢據核銷」,試問中華民國政府底下有哪一筆公務經費可以不需要收據核銷?又有哪個民主國家國會議員的公務經費,可以不用收據就可以核銷?那乾脆直接編列預算,定期匯入立委帳戶,立委愛怎麼用就怎麼用,豈不是更省事直接?
2024年立委選舉,金門縣的陳玉珍得票2萬8846票,那裡藍大於綠結構非常穩定,即便三搶一,陳玉珍得票率還高達6成五;若以4年任期計算,在1460天的日子中,平均一天拜訪19位選民,在金門不會是難事。選擇讓陳玉珍領銜提案就只有一個原因,這是許多立委的集體需求,但又怕太難看影響選情,那就找一個選情最穩定的立委出來提案。就此點來看,陳玉珍是背了黑鍋,但也是她心甘情願地背。
不知道台大中文系畢業的陳玉珍還記不記得孟子所說的:「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再者,看看這些支持這項提案的立委們,想加薪自肥卻把助理拖下水,修法賦予自己恣意挪用經費的權力,還大言不慚的說是要法制化,請好好記住這些立委的名字,因為這群立委真的是戕害民主政治的恥中之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