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昨天在臉書發文指出:「準備了一堆資料,結果只能問5分鐘,還才開始熱身,召委就站起來示意結束了。這場會議,顯然就是過水。離開會議室,走到樓梯口,發現手上一堆資料不小心也夾著國防部提供的書面資料,就馬上走回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會議室繳回。前後時間不到30秒,沒想到民進黨的沈伯洋還在刻意抹黑,真的是省省吧。」
針對黃國昌將資料帶離會議現場的行為,張銘祐與律師詹晉鑒今日上午赴北檢逕行告發,張銘祐表示,這是非常嚴重的疏失,不管是有意或是無意,更何況黃國昌身為以法律界學者為名的立法委員,「既然他喜歡講法,那我們就告訴他,他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要依法有據。」
「他(黃國昌)一直強調30秒後就折回,交回秘密資料,但事實上不是這樣,而是議事人員發現黃國昌位置上的資料被帶出去,才去告知他要把資料帶回來,所以整個過程充滿了謊言。」
張銘祐指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0條明文規定,秘密會議之紀錄及決議,立法委員、列席人員及本院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洩漏;若須對外發布新聞,亦須經院長核定。另依第52條規定,立法委員若違反第50條,應付紀律委員會議處,情節重大者,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律師詹晉鑒表示,黃國昌貴為程序法學者、法學博士,歷來在立法院都擔任總召,他怎麼會不知道這種文件不得攜出,「請問黃國昌,你到底要將國防秘密洩露給誰?是要洩露給你立法院的老大嗎?還是要將台灣的國防秘密全部交給中國大陸?」他呼籲北檢盡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