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起訴書指出,今年初,黃呂錦茹在國民黨內倡議「以罷制罷」的策略,由國民黨發起罷免民進黨立委,邀集賴苡任等人加入,組成「蟾蜍剋星,剷除雙吳」團隊,並冠以「罷吳四騎士」的名號,宣傳對綠營吳沛憶、吳思瑤的罷免活動,由賴苡任等人擔任罷免第一階段提議人的領銜人,初文卿、姚富文則負責相關罷免案提議人的名冊整理、造冊。
但中途卻出了差錯,在連兩天提出吳沛憶、吳思瑤的罷免申請案後,卻被中選會告知劉思吟、賴苡任資格不符,因當時民進黨已積極進行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罷免提議案,準備在2月初提出罷免案,且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增列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於提議及連署時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規定,即將公布施行,施行後勢必增加罷免案推動的難度。
此外,黃呂錦茹還聽聞鍾小平有意在去年2月向中選會遞交立法委員吳沛憶的罷免申請案的事,為期主導罷免案能順利進行,避免被鍾小平搶先申請,因此才想出抄寫名冊等方法搶快,結果徹底翻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