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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06:40:00
台灣曾經歷近40年的戒嚴,直到解嚴後人民有組黨自由,「黨外」一詞才走入歷史。「黨外」一詞當然不該被獨佔,不屬於特定人或政黨所有,更不應該被濫用。然而,反對陣營成立「黨外在野大聯盟」,如此的行事邏輯實在似曾相識,2019年柯文哲就曾用「民眾黨」為名借殼上市,2025年「黨外在野大聯盟」再用「黨外」一詞,既然義正嚴詞要反罷免,那就光明正大籌組在野新勢力,何苦要借名而遭來欺世盜名之譏?
劉進興/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科大化工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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